工部钱法堂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由工部满、汉右侍郎兼管。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光绪三十二年 (1906),工部改为农工商部,遂废。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由工部满、汉右侍郎兼管。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光绪三十二年 (1906),工部改为农工商部,遂废。
任命官吏须经一定程序。唐中宗时,权宠用事,常不遵守制度,而由皇帝直下敕书,用斜封付中书执行,时人称为斜封官。墨敕是因不由中书盖印的原故。一种非正规的任官方式。唐制,任命官员须经一定程序。中宗时,韦后及
官名。十六国前燕、后燕置。《资治通鉴·穆帝永和六年(352)》:“(慕容)使中部俟厘慕舆句督蓟中留事。”为鲜卑部落帅名的音译,与突厥“俟利发”、契丹“夷离堇”为同名异译。参见《魏书·儒林传》。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隶太禧宗禋院。文宗至顺二年 (133) 由隆祥总管府改立。置司使四员,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下辖普明、集庆万寿、元兴营缮都司等机构。官署名。元置,属太禧宗禋院,掌大承天护圣
武职土官名。清制,秩从五品,甘肃地区置二人:平番县、洮州各一人。
官名。周朝置。①管理弓弩的小吏。《仪礼·燕礼》: “君与射”,“既发,则小臣受弓以授弓人。”②制作弓弩的工官。《周礼·冬官·考工记》: “弓人为弓,取六材必以其时,六材既聚,巧者和之”。
官名。宋太宗至道元年 (995) 置,为东宫官属,主赞引之事。三年,真宗即位,遂罢。天禧二年 (1018) 复置,乾兴元年 (1022) 仁宗即位,复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佐布宪中大夫、布宪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为布宪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内务府所属军队。清置,原属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改隶内务府。选取包衣兵之精者组成,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中各有一营。掌守卫各宫门禁。主官为护军统领,下设参领、护军校等官,共一百九十
官名。①掌市场贸易之官。《周礼·地官·序官》:“司市下大夫二人”。注: “司市,市官之长”。疏: “市官,谓质人以下至泉府”。《汉书·王莽传中》:“又令市官收贱卖贵,赊贷予民,收息百月三。”唐宣宗大中
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官。始设于广州国民政府。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七月七日,公布《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开始北伐,以总司令统辖北伐军各军、师。并赋予总司令以各种特权, 如“总司令兼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