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部侍郎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官名。宋置,掌巡河道。见《宋史·职官七·巡检司》。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左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管帝、后仪仗之车驾。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职岁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主管财政支出的事务。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掌出上士,正三命;掌出中士,正二命。相当于《周礼》天官职岁之职。
官名。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主任官、考核等事。
宋置为吏职。服法物库及鞍辔库均置,各若干名,掌本库细务。明置为内官。内府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承运、广盈、广惠、广积、赃罚各设一员,由低级宦官充任。有关防曰某字库关防,篆文一行直下。职掌分见“
官名。辽北面官,西南面五押招讨司长官。
①地方要塞。唐朝于京城四面有驿道关为上关,无驿道者为中关,余为下关,凡二十六关。置令一人,为长官,掌禁末游,察奸慝。上关、中关又置丞一人,为副贰,通判关事。宋朝为军事要塞诸关的简称,参见“关使”。②
官署名。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国民党政府将经济委员会所属的水利委员会改为行政院直辖机关,但不作为行政院组成的部会之一。掌理全国水利行政事务。原隶经济委员会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导淮委员会,华北水利
又译札野。金朝军事将领的勤杂服役人员,选勇敢及家庭富有者充任。元朝亦沿此制。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军官。以详稳为主官, 掌诸路部族军马之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