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国子监监生名目。明朝沿袭前代制度,定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可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后改在京三品以上方可请荫。由此入监者称官生。另有出自皇帝特恩者,不限官品,称恩生。凡得荫叙者,由提学官考送部试,按贡生例
官名。明清地方各县道会司之长官。详“道会”。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均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
① 泛指官吏。《荀子·强国》: “官人益秩,庶人益禄。”② 以官委人。《左传·襄公十五年》:“官人,图之急也。”③唐朝指有官职的文士。韩愈《试大理评事王君墓志铭》: “一女怜之,必嫁官人,不以与凡子。
宋朝取士方法之一。徽宗崇宁三年(1104),罢州郡解试及礼部试,州学、辟雍取士皆由县学上舍中选拔,称为升贡。县学按外舍、内舍、上舍逐等升补。县学上舍选升州学,州学选升京师辟雍。宣和三年 (1121)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7),置司武昌路(今湖北武汉),监治武昌、岳州等路。二十五年,併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民国初期置,为县的长官,掌全县政令;后改称县长。官名。自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县知事隶属于道尹,为县行政长官,其资格分为
见“都知蕃落使”。
官员升赏方式之一。《明史》卷二五0记天启时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孙承宗去辽东,“帝特御门临遣,赐尚方剑坐蟒,阁臣送至崇文门外。”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始置于太常寺,掌享祭洒扫之制,长官汾祠令一员,次官令一员,另有庙干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