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宣抚处置使”。
官名。清末资政院秘书厅长官。宣统二年(1910)置。一人,简任。正四品。掌承本院总裁、副总裁之命,监督本厅一切事宜。
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领镇守或征伐。《三国志·蜀书·费诗传》:“先主攻绵竹时,诗先举城降。成都既定,先主领益州牧,以诗为督军从事,出为牂牁太守,还为州前部司马。”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晋书·姚弋仲载记》: “迁持节,十郡六夷大都督,冠军大将军。”掌管羌族等少数民族的军政事务。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监察院的副长官。参见“监察院”。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官员,在南院太保下,典族属,原称梯里己(惕隐),会同元年(938),改称司徒。
官署名。又称“司封司”。吏部诸司之一。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主爵置; 掌封爵、命妇赐予之级。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670)复为主爵,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又为司封,中宗神龙
官名。清末各机构中所设总办一职之副手。
官名。唐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凤翔等六府、大中下都督府、大都护府均置参军事,其职掌同“州参军事”,参见该条。
君王之辅佐大臣。《礼记·文王世子》:“设四辅及三公。”孔颖达疏引 《尚书大传》:“古者天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西汉为太师、太傅、太保、少傅合称。平帝元始元年 (后1)置。位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