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职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公布的《公务员服务法》中规定:“公务员接奉任状后,除程期外,应于一个月内就职,但具有正当事由,经由主管高级长官特许者,得延长之。其延长期间以一个月为限。”上述规定是一般性规定,关于简任人员、驻外使领人员、司法人员等的就职,另有单行法规。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公布的《公务员服务法》中规定:“公务员接奉任状后,除程期外,应于一个月内就职,但具有正当事由,经由主管高级长官特许者,得延长之。其延长期间以一个月为限。”上述规定是一般性规定,关于简任人员、驻外使领人员、司法人员等的就职,另有单行法规。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掌长河西(今大渡河西)军政。置招讨使二员,经历一员。下辖长河西管军万户府,置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见“特授”。
官名,辽朝置,为北院都部署司长官,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其官有北院副部署。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为北院都部署司的主官。见“北院都部署司”。
僧官名。元置,见“僧正”。
学官名。见“广文馆”
官名。即太子典仓令。
官名。突厥领兵官,即“左杀”。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史中大夫小史下大夫佐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北周置,辅助小史处理事务。见“太史中大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典壅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五代始置。宋初因之。太祖开宝九年 (976),分置南、北作坊使。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为东、西作坊使。元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