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符玺郎
官名。亦称符玺郎中,属符节令。以郎官而掌符玺,故名。东汉员四人,二人在中,主符及虎符、竹符之半者。”
官名,汉置,掌皇帝符玺。《汉书·霍光金日磾传》:“殿中常有怪,一夜群臣相惊,光召尚符玺郎,郎不肯授光。光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得,玺不可得也。”
官名。亦称符玺郎中,属符节令。以郎官而掌符玺,故名。东汉员四人,二人在中,主符及虎符、竹符之半者。”
官名,汉置,掌皇帝符玺。《汉书·霍光金日磾传》:“殿中常有怪,一夜群臣相惊,光召尚符玺郎,郎不肯授光。光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得,玺不可得也。”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隶詹事院、储政院。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三十一年,改宫正司。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复为府正司。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仁宗延祐四年(131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 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北齐亦置,九品上。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九品上。
州市令的佐职。隋始置,唐制置于上、中州,均属品外;下州不置。参见“州市令”。
宋朝学校逐舍升补制度。神宗熙宁四年(1071),太学行三舍法,学生由外舍升补内舍,由内舍升补上舍。后武学、宗学亦行此制。参见“三舍法”。
官名。唐朝太常寺汾祠署次官,置一员,从八品上。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属司法部。司法部由秘书和参事掌管本厅事务。其职掌为:一、法院的设置、废止,管辖区域的划分、变更事项;二、司法官和其他职员的考试和任免;三、律师事项;四、稽核罚金、赃物事项;五、司法
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司刑狱。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1131—1162) 中,因备边与三省、枢密院激赏酒库同置,设监官二人。掌计亩敛钱,以备犒军之用。绍兴和议后,专备宰执之厨的有关支遣。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 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①三国蜀、吴所置尚书台郎官名。主管铨选官吏事务。《三国志·陈祇传》:“弱冠知名,稍迁至选曹郎。”《虞翻传》:“第四子汜最知名,永安初从选曹郎为散骑中常侍。”② “吏部郎”别称。《三国志·夏侯玄传》裴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