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少府监

少府监

①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由太府寺析置,统左尚、右尚、内尚、司织、司染、铠甲、弓弩、掌冶等署,设监 (后改令)、少监 (后改少令)、丞、主簿、录事等。唐高祖武德 (618—626) 初废,其事复归太府寺。太宗贞观元年 (627) 复置,辖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及诸冶、铸钱、互市等监,掌百工技巧之事。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内府监,咸亨元年 (670) 复旧,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尚方监,中宗神龙元年 (705) 再复。设监、少监为正副长官。北宋前期,凡进御器玩、后妃服饰、雕文错彩工巧之事,分隶于文思院、后苑造作所,本监仅掌造门戟、神衣、旌节及郊庙诸坛祭玉、法物,铸牌印朱记,并掌百官拜表案、褥之事。监、少监皆为寄禄官,别置判监事一人为长官,以朝官充任。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置监、少监、丞、主簿各一人,掌百工技巧、乘舆服御之物,册宝、符节、度量、权衡之制及祭祀、朝会礼乐之器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1129) 并归工部,绍兴三年 (1133) 拨归文思院。辽朝亦置。金朝设监、少监、丞,辖尚方、图画、裁造、文绣、织染、文思等署,掌官府百工营造之事。元世祖中统 (1260—1264) 初置,至元八年(1271),以宫殿府并入。十九年,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另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少府监并归留守司。仁宗皇庆元年(1312),别置少府监,隶大都留守司。延祐七年(1320)罢,仍以留守兼监事。辖大都四窑场等机构。②本署长官名。亦称“少府监监”。隋炀帝大业三年始置,员一人,从三品,后改少府令。唐初废,太宗贞观元年复置,后屡随本署改名,中宗神龙元年复旧称,例置一人,从三品。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员一人,正六品。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1129) 罢。辽朝属南面朝官。金朝正四品。


官署名。隋置,领左右内三尚方署及司织、司染、铠甲、弓弩等署。其官有监,从三品;少监,从四品;丞,从五品。见《隋书·百官下》。

猜你喜欢

  • 通侍郎

    内侍阶官名。金,元朝皆置。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秩正七品下。元十四阶第七阶,正五品。官名。金代内侍官,从六品下,称通侍郎。见《金史·百官一》。

  • 凤阳关监督

    官名。户关监督之一。清顺治八年(1651) 置,为凤阳关之主官。大关设于安徽寿州正阳镇。掌征通关货税,船料及牲畜税。康熙五十五年(1716) 至乾隆四年 (1739) 曾交巡抚兼管。复设监督后由庐凤道

  • 承信郎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三班借职置,为从九品武阶官,属小使臣。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三班借职为承信郎,秩从九品。

  • 十二等爵

    宋朝的爵位分十二等: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皇子、兄弟封国,称亲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宗室近亲承袭和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

  • 南曹检勘

    唐铨选之制,由南曹检勘选人出身、课绩以及是否合当年选格等。《旧唐书·职官志》说:“每年选人有解状、簿书、资历、考课,必由之以核其实。”参见“南曹”。

  • 甲坊署丞

    官名。即甲坊丞。

  • 市掾

    官名,战国时齐国置,市官吏,掌市场事务。《史记·田单列传》:“泯王时,单为临菑市掾,不见知。”

  • 予告

    汉朝官吏休假制度。官吏休假称“告”,二千石以上官吏经考课居最,法令可带职休假,则称予告。予告不得归家,但居官不视事。一说,官吏考课连得三最,方得予告。东汉和帝时,此制废。后代凡官员因老、病休致,亦称予

  • 蕃汉马步使

    武官名。后唐置,见《资治通鉴·后唐纪三》“明宗天成元年”条,为蕃汉马步军的统领。

  • 保善大夫

    金朝太医阶官名。二十五阶之第七阶,秩从五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五品上,称保善大夫。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