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属验查官。分头等、二等二级。见“征税部”。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门下属吏,掌文书。位低于主记室掾。其下有录事史、录事书佐。郡县开设军府者置录事参军。南北朝后只称“录事”。
僧官名。明清置,属僧录司。秩正八品,左右各一人。
官名。朝辽置,掌送发皇帝书信等事。
满语官署名。即“打牲乌拉衙门”。布特哈,意为“渔猎”。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始置,设都转运使、同知、副使、判官等员,掌四川茶、盐事务。十年罢。
官名。隋文帝开皇三年(583)由诸王府、诸州户曹参军事改名,炀帝大业三年(607)均改为司户书佐。唐高祖武德(618—626)诸王府所置复名户曹参军事,诸府、州并改此名,三都、六府各置一至二员,正七品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大历二年(公元767年)诏举,杨膺及第。
官名。北齐置。《北齐书·高祖十一王传》:“(高洋) 乃使库真都督破六韩伯升之邺征 (高)渔。”
官名。清置,属内务府。与委署主事共掌承接交发题奏文移案件,协助堂郎中督催及文职铨选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