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驳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朝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清朝沿此名义,并无其实。
皇帝有失宜的诏命,封还而驳奏,称为封驳,为唐代给事中的主要职务。见《旧唐书·文宗纪》。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朝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清朝沿此名义,并无其实。
皇帝有失宜的诏命,封还而驳奏,称为封驳,为唐代给事中的主要职务。见《旧唐书·文宗纪》。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三十年(1387)始置,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
官名,汉置,掌诏狱,王霸的祖父曾任此官。见《后汉书·王霸传》注。
官名。三国吴大帝黄龙元年 (229) 置。《三国志·胡综传》:“(徐) 详、(胡) 综并为侍中,进封乡侯,兼左、右领军。”官名,三国时吴、魏置,掌领右禁军。《三国志·吴书·胡综传》:“权下都建业。(徐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市场税收。《周礼·地官》:“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凡屠者,敛其皮角筋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垒壁之事。《后汉书·光武帝纪》:“时有长人巨无霸,长一丈,大十围,以为垒尉。”郑玄注:“《周礼》云:军壁曰垒。尉者主垒壁之事。”武官名。汉置,为将军僚属,主垒壁之事。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置,《五行大义》卷五《论诸官》引《洪范五行传》说:“集曹供纳输”。有掾与史,《两汉金石记》一一《苍颉庙碑侧》有集曹掾,《两汉金石记》一一《郃阳令曹全碑》有集曹史。其职为运集谷物以实仓
官署名,也是官名。《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注:“掌凡大木也。”
选官制度。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州、县正官、佐官,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即以拈阄(即抓阄)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以杜偏私之弊。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万历(1573—1620)中改行掣签法。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立大元兴规运提点所,置官五员。三年,改为都司,秩正四品,隶隆祥使司。掌营缮工程。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汉置,为诸从事之一,分部主管郡国事务,类似大郡之督邮,分东西南北中五部,督察所属。《三国志·魏书·崔林传》:“在官一期,寇窃寝息。”注:“《魏名臣奏》载安定太守孟达荐雄曰……时涿郡太守王雄为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