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官署令
官名。即导官令。
官名。即导官令。
官名。清朝奉天府之职官。光绪二年(1876),改理事通判设。一人,正五品。分理地方事宜,掌治旗民之交涉诉讼事。官名。清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改奉天府理事同知为军粮同知,员额一人,掌管旗人与民人之间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教务主任一人,由教授或教员兼任,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主持教务事宜。
即“牧师菀令”,菀通苑。见“牧师菀令”条。
官名。即“虞衡清吏司员外郎”。
褒奖功臣的方式之一。《明史记·事本末》卷七二记明崇祯三年(公元1635年)“赐故都督戚继光表忠祠”。清代有昭忠祠、贤良祠,同治时郡王僧格林沁卒,祀昭忠祠;光绪时大学士李鸿章卒,入贤良祠。
即“详断官”。
见“三班院”。宋朝官制,凡低级的供奉武官称三班使臣。三班盖即左右班与横班之意。横班指阁门使以下。见《历代职官简释·三班使臣》。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中校,掌理海军医疗事务。
官名。西汉置。掌皇太后宫中事务,秩中二千石。景帝中六年(前144)更名长信少府。官名。《汉书·百官公卿表》:“长信詹事,掌皇太后宫,景帝中六年更名长信少府,平帝元始四年更名长乐少府。”注:“张晏曰:以
官名。见“某国详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