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换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又称对易、对替、两易、对移。凡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得与其他官员换任。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亦称对移。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 得与其他官员换任。此外,官员已受差遣,愿与资历相同的官员对换,经吏部审验同意后亦可互换。已经对换过一次,不得再换;因犯罪须入远地之官,不得对换至近地。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又称对易、对替、两易、对移。凡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得与其他官员换任。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亦称对移。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 得与其他官员换任。此外,官员已受差遣,愿与资历相同的官员对换,经吏部审验同意后亦可互换。已经对换过一次,不得再换;因犯罪须入远地之官,不得对换至近地。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太傅一人辅王,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成帝改太傅曰傅,俸二千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见“司稼寺”。
官名。主管竹木器具制造。一说为殷朝官名。《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土,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周礼·冬官·考工记》将此官所司分成七类,各设官
唐代科举之制,称解试第一名为解头。
官名。清朝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正三品。三十二年裁。改设驻汉城总领事。三十三年,设元山领事。宣统三年(1911)设新义州领事。
监狱名。唐武则天置,《旧唐书·刑法志》说:“长寿年周兴、来俊臣等相次受制,推究大狱,乃于都城丽景门内别置推事使院,时人谓之‘新开狱’。”《文献通考·考刑五》记其事:“又置制狱于丽景门内,入是狱者非死不
妃嫔号。唐初始置,与贵妃、淑妃、德妃合称夫人,位第四,正一品。掌佐皇后论妇礼,于内无所不统。宋朝位在皇后之下,为正一品夫人。金朝为五妃之末,正一品。女官名。唐置,《新唐书·百官二·内官》:“唐因隋制,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废尚书省诸司员外郎增置曹郎后,改主客郎置,为礼部司蕃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置主客郎中。官名。见“主客郎”。
官名。清朝文渊阁之职官。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设,共满、汉十六人。掌文渊阁书籍之注册、点验。以庶子、侍读、侍讲、编修、检讨等官兼充。官名。清置,为文渊阁官员,掌注册点验。文渊阁是清代藏《四库全书
官名。即太子少詹事。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詹事府为端尹府,少詹事为少尹,咸亨元年(670)复旧。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詹事府为宫尹府,少詹事为少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