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三国魏末置,西晋沿置。为匈奴右部长官,由右部帅改名,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80—289)中改。统匈奴六千余落,居祁县。刘宣任职时,武帝特给赤幢曲盖。见《晋书·北狄传》、《刘元海载记》。参见“五部都
清代生员名目之一。康熙时因筹饷需要,特许由捐纳而取得府州县学生员的资格。此种生员称为例生或饷生,不久即行废止。
吏员名。宋初置于太府寺,员额一人,掌文牒之事。元丰改制后废。
亡国的王,即亡国之君、亡国之主。《后汉书·陆康传》:“岂有聚夺民物,以营无用之铜人;捐舍圣戒,自蹈亡王之法哉!”
官名。清朝各省铸钱局主官之统称。掌理各直省鼓铸事宜。直省设局者十六处,除宝苏局、宝浙局设官二人外,其余皆设一人管理,分别由布政使于所属官员中派委。
汉朝大鸿胪的别称。扬雄《鸿胪箴》:“鸿臣司爵,敢告在邻。”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郊庙行礼,掌赞导。诸王入朝,当郊迎,典其仪。皇子拜王,赞授印绶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客
匈奴王号名,为单于同姓,位次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日逐王,而高于右温禺鞮王、左右渐将王。下有骨都侯领兵辅政。见《后汉书·南匈奴传》。
官名。隋朝内官尚寝之属,置三员,视勋品,掌铺洒扫; 炀帝时改司设。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始置,为正七品贴职,作为特恩授中级官员。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为贴职之一。
参见“十明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