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负责全国教育行政之次长官。佐学务大臣掌管全国学务。官名。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学部左右侍郎为副大臣,员额减为一人。见“学部”。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管理西北各部。
官名。与太子少傅并称太子二傅。西汉初掌保养、监护、辅翼太子,昭、宣以后兼掌教谕训导。秩二千石。与太子少傅同领太子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等东宫官属。新莽改名太子师。东汉复故,秩中二千石,掌辅导太子,不
官名。亦称廷尉卿。战国秦始置,秦、西汉沿置。景帝中六年 (前144)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复旧。秩中二千石,列位九卿,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构长官,遵照皇帝旨意修订法律,汇总全国断狱数,主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一班,与电威将军同班;普通六年(525)定制后班阶稍降,列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
即“小稍伯下大夫”。
官名。清朝工部宝源局之主官。隶属于工部钱法右侍郎。顺治元年(1644)设,满、汉各一人,领局事。缺出由各部院司员内保送简派,两年一更代。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度支部。官名。宝源局为清朝铸钱官署,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
官名合称。宋朝的检校官分为十九级,即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仆射、右仆射、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左散骑常侍、右散骑常侍、太子宾客、国子祭酒、水部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