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景云二年(公元711年)诏举,李俊之及第。
官名。民国置,为财政部副长官,主管常务工作。相当今天的财政部副部长。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国子监事之最高长官。雍正三年(1725)设一人,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统辖祭酒以下各官,总理监事。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官名。清制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始特简
县分职吏名。汉始置,职主捕盗。《太平御览》二六八引《钟离意别传》说:“迁瑕丘令,男子倪直勇悍,……意到官,召署贼捕掾。”晋代县亦置贼捕掾,见《通典》卷三十三。
明清宗人府宗令之别称。以其掌皇九族之属籍,故名。又称“大司戚”。
官名。即国子监丞。官名。清末学部成立后,以国子监归并学部,部内设国子丞一人,秩正四品,掌文庙及辟雍两处礼仪事务。所属有典簿四人,正七品,掌祀典庙户;典籍四人,正八品,掌祭器、乐器。奉祀官二人,七至九品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游击率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相传尧舜时立弃为此官。周朝沿置。掌农事。《史记·周本纪》: “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国语·周语上》: “农师一之,农正再之,后稷三之。”韦昭注: “农师,上士也。”官名。农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璧中士佐官,正一命。
女官名。北魏后宫女职。孝文帝时,定为视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