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部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至肃宗至德二载(757)改原刑部而置。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曾改原刑部属部之总部而置。次年改于刑部下置十二清吏司,遂罢。
官署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刑部为宪部,刑部尚书、侍郎为宪部尚书、侍郎;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复旧。参见“刑部”。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至肃宗至德二载(757)改原刑部而置。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曾改原刑部属部之总部而置。次年改于刑部下置十二清吏司,遂罢。
官署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刑部为宪部,刑部尚书、侍郎为宪部尚书、侍郎;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复旧。参见“刑部”。
即“巴牙喇甲喇章京”。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蕃部次官,佐蕃部中大夫掌诸侯朝觐的礼仪。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 ,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蕃部长官,称蕃部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六府中大夫后,仍为
官名。清末置,为民政部副长官,员额左右各一人。
学校名。商代创设,以习乐为主。因为商代建立起一套神权政治体系,特别重视神道设教的方法,“乐”成为助祭媚神的重要工具。瞽宗取“瞽以诵诗,诗以入乐”之义,就是祀神乐祖之处,也是贵族子弟习乐的学校。至周代成
① 官名。春秋齐国置,掌外交宾客之礼。②汉朝大行令省称。1、为大行人的省称,掌接待宾客、朝拜礼仪等,春秋时齐国设此官。《管子·小匡》:“臣不如隰朋,请立为大行。”2、为大行令的省称。汉武帝改典客为大行
官名。 战国楚置。 掌量器制造。 《尊古斋古鉥集林》著录战国楚官印文: “群㮚客鉥”。
见“元兴营缮都司”。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涿鹿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涿鹿监”。
官名,汉置,为太官令的佐官,属少府,掌酒。《后汉书·百官三》:“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饮食。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人。本注曰:左丞主饮食,甘丞主膳具。汤官丞主酒。果丞主果。”
官名。殿中省佐贰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殿内丞置,员二人,从五品上协助殿中监、少监处理本省日常事务,兼勾检稽失,省署抄目。高宗龙朔二年(662)随本省改名中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北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