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课司大使
官名。明置,掌收宣课司的税。明制,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以大使掌其税收,称宣课司大使,从九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宣课司大使》。
官名。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于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卢沟桥设宣课司各一,掌商税之事。分别设大使一人主管,秩从九品。
官名。明置,掌收宣课司的税。明制,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以大使掌其税收,称宣课司大使,从九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宣课司大使》。
官名。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于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卢沟桥设宣课司各一,掌商税之事。分别设大使一人主管,秩从九品。
官名。明朝及清初提刑按察使司之职官。朱元璋吴元年 (1367) 始设,为按察使司之正官,正五品。洪武十三年 (1380) 革,次年复设。分领提学、驿传、清军、分巡、兵备等道。各省因事而置,无定员。清初
御史中丞与侍御史知杂事(知杂侍御史)合称。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羽林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右羽林率中士、右羽林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杂任职名。见“问事”。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制造货币事项。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贞元四年(公元788年)诏举, 李巽及第。
武官叙迁之阶。宋初武臣叙迁之阶,共分二十七阶,其顺序如下;一、节度使、二、节度观察留后;三、观察使; 四、防御史; 五、团练使,遥郡防御史;六、刺史,遥郡团练使;七、遥郡刺史;八、皇城使;九、宫苑使,
绌,通黜,贬官降职。陟,升官提职、提升。绌陟:考核官吏的成绩,给予升降。《史记·五帝本纪》:“三岁一考功,三考绌陟。”
官制用语。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四、五甲,即赐此等出身,简称同出身。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仲父房兵马之事。设详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