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处置使司
见“宣抚处置使”。
见“宣抚处置使”。
参见“内直监”。
唐玄宗时内教坊掌音乐的官。见“教坊”。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尚书掾三人,掌授《尚书》。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官名,汉置,西汉属各卿,东汉属郡国,掌河渠水利等事,有时与水曹掾史并置,位在其上,也称监都水掾,也省称都水。其后,魏晋沿置。参看“都水”条。官名。金都水监的属官,与都水监丞共掌分治监之事,见“分治监”
爵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汉书·翟方进传》:“中郎将震羌侯窦兄(况)为奋威将军。”
宋朝大理寺所属机构。掌收管本寺架阁文书,由左断刑官领之。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七月,掌控鹤士。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改为卫候直都指挥使司。
考核官员,以定升降,谓之黜陟。降免者称黜,晋升者称陟。清初,定内外官三年考满,视其称职与否而定黜陟。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