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审判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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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任官

    民国时代,任用文官分四级,其一级称特任官。其四级为:一由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如各部会长官;二由国民政府就合格人员中遴任者为简任官,如各部次长、各省政府委员;三由主管长官呈荐任命者为荐任官,各

  • 陕西行省

    见“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 司驾

    官名。北魏置。掌驾驭皇帝乘御的马车。见《魏书·高允传》。

  • 海道都漕运万户府

    官署名。元朝至元二十年(1283)前名海道运粮万户府,至元二十八年后改今名。管理海运。秩正三品。置于平江府(今江苏苏州),设达鲁花赤一名,万户、副万户若干。下辖千户所,几经调整,至大四年(1311)定

  • 承徽寺少卿

    官名。为承徽寺的佐官见“承徽寺”。

  • 尚书屯田郎

    参见“屯田郎”。

  • 复土校尉

    官名。汉朝皇帝丧葬时或置,主穿圹起坟等事宜,事讫即罢。官名,西汉置,东汉亦置,掌葬事,主复土于圹。《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帝崩,鯈为复土校尉。”注:“复土校尉主葬事,复土于圹也。”

  • 弓手

    地方治安军之一,亦称弓兵。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由县尉统率,掌捕捉盗贼,巡查市场。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

  • 中尚监卿

    官名。元置,为中尚监的主官。见“中尚监”。

  • 阙士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1118)置,以赐在学选人,从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