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宗学

宗学

学校名。专为宗室子弟而置。汉平帝置宗师,掌教训宗室子弟。唐初,于秘书外省别置小学,令宗室子孙就读。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始称宗室小学。检八至十四岁宗室子弟入学。徽宗崇宁元年(1102),诸王宫设大、小二学,置教授。四年,改博士。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复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凡有籍宗室子弟三年试补一次。明制: 凡宗室子弟年未满二十者,均入学。万历(1573—1620)后改十岁以上皆入学。衣冠同于生员,每年由提学官考试,以王府长史、纪善、伴读、教授学行优者为师。后令与生员同赴乡试,并有经乡试、会试得官者。清制: 八旗各设宗学,始于顺治十年(1653)。选满洲生员为师,凡未封宗室子弟,十岁以上者俱入学习满文。雍正二年(1724),改设左、右翼满、汉学各一。王、公、将军及闲散宗室子弟十八岁以下入学分司满、汉文,兼骑射。以王、公一人总其事,并设总管、副管、满教习、汉教习等员掌教学事。乾隆十一年(1746)定学额,左翼七十,右翼六十。两翼学生可与天下贡士同殿试,赐进士甲第,用翰林部属等官。


官学名。(1)北宋元丰六年(公元1083年)由宗室令铄建议设立,既而中辍,建中靖国元年(公元1101年)复置。崇宁初,立月书、季考之法,宗室子弟十岁以上入小学,二十岁以上入大学,小学生近一千人,分十斋。置大、小学教授,由宗正寺兼领。靖康之乱,宗学废。南宋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年)重建宗学于临安,招收大、小学生一百人,诸王子弟才得以入学。置大、小学教授各一人。嘉定九年(公元1216年)改教授为博士,又置宗学谕一人,并隶宗正寺。宗学博士在太常博士之下,谕在国子正之上。(2) 明代在北京与南京分别设立,入学的学生限于亲王的世子、长子、众子及十岁以上的宗室子弟。学习期限为五年,如考试成绩优异,经批准可以提前离校,并享受本人所属等级的俸禄。最初规定每年由提举考试。后来一律由科举考试才给予出身。

猜你喜欢

  • 捐输

    清朝出于急公好义之捐赠。凡捐资修葺文庙、城垣、书院、义学、考棚、义仓、桥梁、道路,或捐谷米银两,或如各省盐商、士绅捐出巨款,皆属此类。此外尚有捐马百匹给予纪录,运丁三年多交米三百石给予顶戴之例。政府分

  • 细铠主

    宿卫武官名。南朝宋置。《宋书·恩倖·阮佃夫传》:“又告主衣吴兴寿寂之、细铠主南彭城姜产之,产之又语所领细铠将临淮王敬则。”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 翊卫郎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武臣阶官,从七品。(1)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2)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增置,秩从七品。

  • 门卫使者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监定安公、定安太后第馆。汉平帝子刘婴时,王莽篡位后称刘婴为定安公,以孝平皇后为定安太后,以故大鸿胪府为定安公第,改光明宫为定安馆,使定安太后居之,置门卫使者监视,以防有变。《汉

  • 府道纪司都纪

    道官名。明清时于府设道纪司,主官有都纪,管理府内道士,秩从九品。其佐职为副都纪,秩未入流。

  • 署笔帖式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笔帖式。所设机构,亦有额定人数。

  • 内奏事处

    见“奏事处”。

  • 爱马

    蒙古语,即“投下”。

  • 兵马司都指挥使

    官名。金朝在各总管府节镇兵马司置都指挥使一员,正五品,掌巡捕盗贼,提控禁夜,纠察诸博徒及屠宰牛马者,总判司事。其佐官有副都指挥使二员,为司之副长官,正六品,通判司事,分管内外,巡捕盗贼。指挥使一员,从

  • 布政使司杂造局

    官署名。明置,掌杂造器物。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