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置,以使臣充任。参见“都监”。
汉代官吏秩禄等级,中是满的意思,中二千石即实得二千石,月俸一百八十斛,一岁凡得二千一百六十斛。其地位在真二千石、二千石和比二千石之上。凡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执金吾
官名。明朝始置,为卫的副长官。每卫二人,从三品,与指挥使、佥事同掌卫事,多为世袭,兼有流官。羁縻卫所置,则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清沿置为土官,设于甘肃、云南。掌所属土兵事务。参见“指挥使”。官名。明代留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经济事项。下设干事。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省警务处,掌办视察全省警务;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
见“军巡院”。
宋朝天章阁待制省称。
官名。参见“左佥承”。
郡门下吏员名。循行即巡行,东汉始置,是郡府中一种低级散吏,位次书佐。《后汉书·百官志五》注引《汉官》,记河南尹之下有循行二百三十人,属于太守供养的门客性质。又《三国志·吴书·胡综传》记“孙策领会稽太守
官制用语。宋朝禄赐制度之一。凡选人、使臣等无职田或职田不足者,于本俸之外每月另给补贴,称茶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