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和署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礼部仪凤司,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事。置署令、丞、管勾各二员。
官署名,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始置,秩正七品,后升为从五品。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翻之事。其官有署令二人,署丞二人,管勾二人,协音一人,协律一人,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见《元史·百官志一》。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礼部仪凤司,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事。置署令、丞、管勾各二员。
官署名,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始置,秩正七品,后升为从五品。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翻之事。其官有署令二人,署丞二人,管勾二人,协音一人,协律一人,书史二人,书吏四人,教师二人,提控四人。见《元史·百官志一》。
州市令的属员。唐制上、中、下州均置市帅,位在市佐、市史之下,无品,属于外职掌,佐市令分行检察。
官署名。清末置于产盐省份,商人有贩盐之特权者,运盐到埠头,由掣验局令其抽签,以定发售之先后,故有此名。
官名。清朝盛京户部长官。额设一人,满缺,秩正二品。总掌部务。
官名,汉置,太尉府和郡县皆有贼曹,其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史,掌盗贼事。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
官名。北魏初期置,掌刑案审决。《魏书·刑罚志》说:“魏初刑禁疏简,宣帝南迁,复置四部大人,坐王庭决辞讼,以言语约束,刻契记事,无囹圄考讯之法,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
爵名。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七级。时以军国用不足,故置武功爵,令民得以钱谷买之,其高爵得补吏、免役。千夫比二十等爵第九级五大夫,至此以上,可享受免役优待。爵名,汉武帝置,为武功爵十一级中的第七级,相当于秦
县级行政官署。战国、秦、汉皆称。即县官署、县衙门。汉朝郡国行政官署称府,县官署称廷。《后汉书·郭太传》:“早孤,母欲使给事县廷。”
官名。明建文(1399—1402)初改大理寺司务置,二人,从九品。仍掌出纳文移。成祖朱棣即位,复称司务。
即“太子少师”。见“宫衔”。
官名。金置于盐使司,秩正九品,掌分管盐使所属盐场的发买收纳恢办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