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额设四人,简任。掌起草与审议各类法律法令。
官名。唐朝始置,为詹事府之副长官。掌辅导太子。额设一人,正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为端尹府少尹,武则天天授 (690—692) 间又改为宫尹府少尹,旋皆复旧称。宋朝沿置,或以他官兼,或设专员,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司胙官设,共五人。正六品。掌供祭祀之俎实。
即“江苏清吏司员外郎”。
清代太常寺内部机构。由满赞礼或读祝官一员,笔帖式一员轮值。掌收发往来文书,监用印信等事。
官名。清制,帝后坟墓统称陵寝,妃嫔、皇子、公主坟墓统称园寝。陵园寝主要设在盛京、遵化、易州三处,其中遵化称东陵,易州称西陵。盛京陵寝事务总管大臣设于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以盛京将军兼任,东陵总管
使职名。唐朝所置专送封官告身之使者,僖宗中和四年(884) 征东川节度使杨师立为右仆射,遣使奉右仆射告身调其入京,杨师立不接受而杀官告使。五代后梁沿置,太祖开平二年(908) 以膳部郎中赵光裔、右补阙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下级军官。顺治元年(1644) 定前锋营编制时称“噶布什贤壮达”,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校。额定九十六人,左、右翼各四十八人。正六品,掌分辖营众,扈从宿卫。员缺由满洲、蒙古八旗之前锋内题
文书名。清朝官员临终前给皇帝上的奏折。定制。凡三品以上官员方得享受。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指官员有功,登记备考之例。凡文武官员著有勋绩,须交吏部或军机处存记其名,遇缺奏请任用。官员奖励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名和进等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