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洋政府军政府时期设置,原为军事部的航空署,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改为航空司,隶属于军政部的军政署。参见“军政署”。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宣统二年(1910),改属军储司。同年,随司并入海军部。掌核收各项海军经费及所有入款,支发舰队、军港、船坞、学校各项用款及各项人员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都官郎互称,为尚书省都官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定置为刑部都官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仆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五代沿置。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不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官名。唐朝盐州乌池旧置一人,温池于宣宗大中六年(853) 置一人,掌本盐池榷税事务。乌池又有推官一人、巡官二人、胥吏一百三十人; 温池又有推官二人、巡官二人、胥吏三十九人。
春秋鲁、楚等国卿大夫家臣代称。掌礼乐仪式。《国语·鲁语下》: “乡其宗老,而为赋《绿衣》之三章。”韦昭注: “家臣称老。宗,宗人,主礼乐者也。”《楚语下》: “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
官名。北魏置,掌管采伐宫殿营造所需材木。《魏书·裴骏传》: “(孝文帝)迁都洛阳,以(裴)宣为采材副将。”
官署名。明朝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 (1403) 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官名。清朝乐部什帮处之属官。“达”乃头领之意,设七品衔二人。分掌演奏“掇尔多密”乐曲之事。
即“北(大王)院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