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方正科
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 属于贤良忠直类。始于康熙六十一年 (公元1722年),雍正帝即位,诏直省各府州县卫各举察之,赐六品服被召用。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浙江、直隶、福建、广西各荐举二人,用为知县;年五十五以上者用为知州。以后每遇皇帝即位即荐举一次。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定荐举后须赴礼部验看后,试以时务策、笺、奏各一于太和殿门内。道光年间,改在保和殿,如考御史之例。取中以后分别以知县、直隶州州同、州判、佐杂等官及教职用。
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 属于贤良忠直类。始于康熙六十一年 (公元1722年),雍正帝即位,诏直省各府州县卫各举察之,赐六品服被召用。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浙江、直隶、福建、广西各荐举二人,用为知县;年五十五以上者用为知州。以后每遇皇帝即位即荐举一次。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定荐举后须赴礼部验看后,试以时务策、笺、奏各一于太和殿门内。道光年间,改在保和殿,如考御史之例。取中以后分别以知县、直隶州州同、州判、佐杂等官及教职用。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以代旧辅国将军,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陈拟五品,比秩千石。明朝宣府总兵挂印则称镇朔将军。武官名。南朝梁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十四班,与轻
勋官号。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改上开府仪同三司置,八转勋官,比正四品。宋朝置为第五阶勋官,秩正四品。金朝为第五阶勋官,正四品。元朝为第五阶勋官,正三品,只用于封赠。明朝置为第五阶武勋,正三品,再考
官名。隋炀帝改殿内省尚乘局的龙厩署为典厩署,唐沿置,改属太仆寺。有典厩署令二人,丞四人,掌系饲马牛,给养杂畜之事。所属有府、史、主乘、典事、执驭、驾士、掌固等员。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均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
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为达赖与班禅宫中之官。员额各一人,在宫内主管饮食、盥洗等事,其对内对外的权力甚大。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 战国楚置。 《鄂君启节铭》:“大工尹脽以王命命集尹邵、 尹逆, 命阢, 为鄂君启之府铸金节。”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门下坊,置内直监、副直监等,掌东宫衣服、笔砚之事。隋改内直局。
①众官之长。《尚书·盘庚下》: “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孔颖达疏: “师,训为众。师长,众官之长,故为三公六卿也。”② 指大夫。《国语·楚语上》: “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韦昭注: “
官名。三国魏置。统领禁军中的弩士,秩比二千石,后改名典弩都尉。官名,三国魏置,掌领禁军积弩士,秩比二千石。后改名典弩都尉。《太平御览》卷241《都尉》条引《魏略》:“积弩都尉,秩比二千石,后更为典弩都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西掌客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