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为州郡佐吏,简称主记、记室、主记掾、主记室,位在主记室史上,掌记录文书,催督期会。后世多沿置。隋以后无。
官名。① 清朝负责宫廷宿卫及扈从皇帝之官员。从上三旗子弟中选才武出众者充任。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者,则入上三旗“行走”。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领。共分四等。顺治元年 (1644) 定各等员额; 一等侍卫
官署名。辽北面官,所掌不详。有都统领、副统领。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督理本标粮饷服装等事,步马标兼管军械。
官名。明置,为上林苑监的副主官。见“上林苑监”。
官名。三国魏末置,西晋沿之。为匈奴中部长官,由“中部帅”改名,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80—289)中改置。统六千余落,居大陵县。见《晋书·北狄传》、《刘元海载记》。参见“五部都尉”。官名。三国时,曹操把
对少师、少傅、少保之统称。以其位太师、太傅、太保之后,乃次辅之任,故名。
官名。① 渤海国官,隶宣诏省,居左常侍下。② 高昌国官,门下散职。③ “谏议大夫”省称。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前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扇炉、瓶盂、杌椅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宫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紫极、光兴二房并设,掌铨查六宫。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