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事太监
官名。亦称“内奏事太监”,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共四人,专司传宣谕旨,行引召对人员,承接题奏事件。
官名。亦称“内奏事太监”,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共四人,专司传宣谕旨,行引召对人员,承接题奏事件。
官名。西晋置。《晋书·朱伺传》:“(伺)转骑部曲督,加绥夷都尉。”
即“噶喇依章京”。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每旗设一人,各以本旗护军参领内奏充轮值。掌司紫禁城内外门禁。属上三旗者,可充“上三旗司钥章京”; 属下五旗者,可充“下五旗司钥章京”; 此外,每旗尚设署司钥章京一人,职同司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雕琢玉器。
官名。十六国西凉置。《晋书·凉武昭王李玄盛传》: (李暠以)张条为牧府左长史。”为州牧府主要僚属,参议军政事务。参见“牧府”。
官名。明清皆置,正六品。明代通判掌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平禁争伪。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
官署名合称。汉置,为加官,掌平尚书奏事,其官吏得举法。《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车都尉》:“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诸曹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汉朝在西北地区设置的田官,掌农事。见《居延汉简》。
官名。北魏王、公、侯、子国皆置。职比家丞,总统臣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