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事中散
官名。北魏中期由中散官分化出来,专司奏案,地位略高于中散。长期任职于某一曹署者,冠以机构名,如龙牧曹奏事中散、秘书奏事中散等。孝文帝太和(477—499)后期改官制时罢。
官名。北魏中期由中散官分化出来,专司奏案,地位略高于中散。长期任职于某一曹署者,冠以机构名,如龙牧曹奏事中散、秘书奏事中散等。孝文帝太和(477—499)后期改官制时罢。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次长充任。典试委员八人(半数常任),由司法总长遴选,临时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人二,由司法总长遴选派充。再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及格后进行口试。笔试用两
官名。即钩盾丞。
郡守的属员。《汉书·儒林传序》:“先用诵多者,不足,择掌故以补中二千石属,文学掌故补郡属,备员。”
官署名合称。即唐朝青城宫监、明德宫监、洛阳宫农圃监、食货监总称,高宗显庆二年(657)分别改为东都苑北、南、东、西四面监。
满语官署名。又作“绰尔齐衙门”。清朝专习满洲、蒙古吹歌处。
官吏名。北齐置。属门下省领左右局。《隋书·百官志》中: “领左右局,领左右各二人,(原注: 掌知朱阁内诸事,宣传已下,白衣斋子已上,皆主之。)左右直长四人。”
参见“斋郎”。官名。北魏、唐皆置,属太常,掌入荐香灯、整拂神幄,出入神主等。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魏书·官氏志》、《新唐书·太常寺》。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把原属国民政府的主计处,改为行政院的主计部,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组织,复改为主计处,仍为行政院的组成机构。参见“
官名。典厩丞。
官名。明清时光禄寺置典簿厅,明制有典簿二人,录事一人。清制有典簿满、汉各一人,经承一人,掌章奏文移。每年夏季。统计一年中光禄寺出纳银数,汇缮支出酒、盐、米、布等物及库储金银器皿清册奏销。并掌本寺官员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