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奏举

奏举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选举的方式之一。选人积累一定任数、考数,由一定员数举主推荐,经磨勘改为京官; 中级以上官员奉朝廷命令,荐举同级或下级官员任某种差遣; 中级以上官员及皇室贵族据荫补法,奏荐一定数额的子弟、亲属补授官职,皆属奏举。


宋代荐举官员的方式之一。亦称保任。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指选人和使臣积累一定的考数, 由若干举主推荐,经磨勘可改为京官;二是指各级官员遵照朝廷命令荐举同级或下属官员充任各种差遣;三是指中高级官员和皇室贵族可依据荫补法奏荐一定员额的子弟亲属补授低级官职。上述奏举,举主须为被推举者担保。被举者若在担任差遣期间违法失职,举主亦须受罚。

猜你喜欢

  • 灯塔科

    海关海事部的一科。见“海事部”。

  • 河标

    河道总督的直辖军队。掌河工调遣,督护及守汛、防险之事。因南北二河河道总督分别由漕运总督与直隶总督兼任,故南北二河的河标分别由漕运总督的漕标与直隶总督的督标兼管。东河河道总督为专任,所属河标,计有本标中

  • 白衣左右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太子身边的侍从,多用亲信近臣,故权力甚大,升迁颇速。《魏书·恩幸传》:“(赵)脩本给事东宫,为白衣左右,颇有膂力。世宗践祚,仍充禁侍,爱遇日隆”,“旬月之间,频有转授,历员外,通

  • 江浙农作物改良委员会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八月二十一日公布的《江浙农作物改良委员会组织规则》规定,其职掌为:决定江浙农作物改良方针,审定江浙农作物改良计划,协助本会所定计划的实施

  • 掌冶方令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令。

  • 屯达

    吏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置屯达,意即村长,受札萨克之命,处理村内之事。

  • 王国圉官

    官名。北周置,见《周书·邵惠公颢传·孙亮附传》。掌畜牧牛马之事。

  • 枪炮正、枪炮副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均由上尉充任,掌管枪炮事务。

  • 圭田

    周朝封赐卿大夫等大臣的祭祀用田。《孟子·滕文公上》: “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 朱熹注: “圭,洁也。所以奉祭祀也。”

  • 民部司马

    官名。麴氏高昌国民部次官,协助民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