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社令
官名。南朝梁曾置。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为太常寺太社局长官,员一人,正九品,掌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主管其祭祀及扫除之事。
官名。南朝梁置,属太常,掌祭社。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两京郊社署》。
官名。南朝梁曾置。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为太常寺太社局长官,员一人,正九品,掌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主管其祭祀及扫除之事。
官名。南朝梁置,属太常,掌祭社。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两京郊社署》。
① 官署名。隋朝左、右卫所统左翊三开府府(骠骑府)。②官名。隋朝左、右卫所统左翊三开府(骠骑府)长官。同“左翊二开府”。
① 汉朝用以称大司马。大司马职掌军事,东汉初改为太尉,故太尉亦称上司。②西夏第一等官衙。包括中书、枢密,用五十两银印。③属吏对上级官吏的统称。1、汉朝称三公之位为上司。《后汉书·杨震传》:“(杨震)谓
官名,东汉置,为郡县佐吏,位在水曹掾下,掌水利工程等事。魏晋沿置。
见“三班院”。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礼曹清吏司”。
官名。北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始置,资序同提点刑狱。后省。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复置,后又省。孝宗淳熙二年 (1175)再置。掌坑冶铸钱之事。参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署名。省行政机关之一,民国置,掌理全省民政,凡所属县市行政官员的任免,以及警察、保卫、选举、赈灾、卫生行政、礼俗宗教、禁烟等皆属之。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厅长由行政院就省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
清朝大朝会时官员排班行礼之位标。其物仿明朝木制朝牌之例以铜铸,呈山状。高约三十厘米,中空,底面呈扁圆形,长径三十九厘米,短径约二十四厘米,上嵌铸满汉字品级阶位。每举行典礼之时,摆列太和殿前丹墀内御路两
官名,西汉置,属中尉(执金吾),掌徼循京师,左京辅都尉掌徼循京师左部,右京辅都尉掌徼循京师右部。东汉初置,建武元年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尉》。官名。西汉执金吾的属官有左京辅都尉、右京辅都尉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