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太常丞

太常丞

官名。两汉魏晋南北朝为太常副贰,员一人,掌管宗庙祭祀礼仪的具体事务,总管本府诸曹,参议礼制。两汉多用博士、议郎充任。西汉秩千石,东汉秩比千石,魏、晋、南朝宋七品,梁五班,陈八品、六百石。北魏增置少卿为太常之副,丞居其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五品下,二十三年改从六品。北齐置太常寺,以卿、少卿为长贰,丞参领寺务,从六品。隋、唐、五代员二人,管理本寺日常公务。隋初从六品,炀帝改从五品,唐从五品下。唐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奉常丞、司礼丞,旋各复旧。北宋员一人,前期卿、少卿为寄禄官,置判寺官掌寺务,丞以久任礼官品阶较高者充任,理寺务,正五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复成为卿、少卿的佐官,从七品。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省,绍兴三年 (1133) 复置,孝宗隆兴元年 (1163)省,二年复置。辽朝为南面官。金朝亦置,正六品。元世祖中统元年 (1260) 设太常寺,置丞一员掌寺务,至元二年 (1265) 以翰林兼摄寺务,丞佐之,九年设卿、少卿,丞始成为属官。后寺改升太常礼仪院,遂罢。明初置太常司丞,正五品,洪武三十年(1397)后复改太常寺丞,置二员,正六品。清初置满洲一员,汉左、右丞各一员,正六品; 光绪十二年(1886) 增满洲一员。掌管祭祀品式,遴补吏员,勾稽廪饩。后省。自北齐以来,亦称“太常寺丞”。


官名,为太常卿的佐官,俸比千石,掌行礼及祭祀小事,总署曹事。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太常”、“太常卿”条。汉景帝中元六年改奉常为太常,其属官有丞,掌管内部事务。北齐太常寺有此官。宋代太常丞也为副佐,协助卿、少卿处理寺内事务。清初太常丞为寺正官,直到乾隆以后才改为属官,满洲二人,汉人二人,共四人,正六品。参看《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宋史·职官四·太常寺》、《历代职官表·太常丞》、《清史稿·职官二·太常寺》。

猜你喜欢

  • 封简科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

  • 内城巡警总厅警务处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掌整饬风俗,维护治安,编查户口,稽核工程,交涉外事,预审人犯,科罚违警,捕送犯人,侦探秘密,并管理行政警察、高等警察、司法警察事项。设参事一人,从五品,承厅丞指挥,管理

  • 判太常寺

    官名。宋初太常寺卿为寄禄官,置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长官,无固定员额,以两制以上充任。元丰改制始正名,以太常寺卿为太常寺的长官。

  • 地方自治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京外董事会、议事会设置、组织事,京外自治局、自治所各事项,自治经费之调查、监督,资政院参议员选举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 大理寺司直

    官名。隋初置, 大理寺司直十人,炀帝时增至十六人,掌出使推覆,若大理寺有疑案,则参议之。唐因隋旧制,置司直六人,所属有司直史二人。宋大理寺亦置司直,地位在评事之上。

  • 联合勤务总司令部

    联合勤务指挥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国防部所属四大军种司令部之一。取代了原军政部的大部分业务,兵站总监(后方勤务部)的所有任务。惟宪兵司令部名义上归其统属,实际上由参谋总长直接统属。设总司令一人,为上

  • 东京内省司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负责管理东京大内等事务。设内省使、副使等职。官署名。辽置,设官有内省使、副使、判官,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四》引《地理志》说:“东京大内不置宫嫔,唯以内省史、副、判官守之

  • 马步司

    官署名。唐朝后期河东诸镇皆置,设都虞候、判官,掌鞫讼刑狱。五代诸州沿置,改称马步院。

  • 大门官

    唐朝御史大夫别称。《资治通鉴》卷244唐文宗太和六年十二月丁未“初,李宗闵与德裕有隙”条胡三省注: “唐制: 大朝会,御史大夫帅其属正百官之班序,迟明列于两观,故以为大门官。”唐朝称御史大夫为大门官。

  • 太常博士

    官名。秦、汉有博士,名义上隶太常,备咨询顾问,参议朝政礼仪典章。西汉中期以后,分掌经学传授,称五经博士。魏、晋置国子博士、太学博士专掌经学传授,参议礼制,遂别置太常博士四员,为太常属官,掌引导乘舆,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