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加捐指分。清朝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宋朝学校职事名。北宋太学设四员,南宋二员,掌太学生学籍及进出门登记簿,兼治斋仆不尽职者。徽宗时曾置命官直学,与职事直学并存,不久省罢。州、县学亦设,各一至二员,差进士或州学生充任,掌本学钱粮。宗学、武
因父亲为官,儿子被任命为某官。用句通俗的话说就是:因为他父亲当官,上级给予照顾,便给了他个官做。《史记·汲郑列传》:“至黯七世,世为卿大夫。黯以父任,孝景时为太子洗马。”《汉书·苏武传》:“武字子卿,
官名,汉置,官员出行时,掌仪卫导从。《汉书·丙吉传》:“吉前行,逢人逐牛,牛喘吐舌,吉止驻,使骑吏问。”吏员名。(1)公卿属吏。《汉宫》记汉代公卿所属有骑吏,位在斗食、佐之下,假佐、学事之前。《唐六典
官名。即左藏丞。
官署名,东汉置尚书,总领政事。三国曹魏,在京都以外置尚书分台,称尚书行台。《三国志·魏书·陈泰传》:“诸葛诞作乱寿春,司马文王率六军军丘头,泰总署行台。”其后,晋置,北魏置,称大行台,隋有行台省,唐初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名。《左传·昭公十七年》:“爽鸠,鹰也。鸷,故为司寇,主盗贼。”参见“少皞”。
官署名。元朝置。掌金银珠玉等物,秩从五品,设提点、大使、副使各二员。立于至元二十七年(1290),隶詹事院。至大元年(1308)到至治三年(1323),隶甄用监。天历二年(1329),划隶内宰司。另置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官名。汉代廷尉有此官,掌刑法。《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后汉书·百官二·廷尉》:“正、左监各一人;左平一人,六百石。”注:“掌平决诏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