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上都留守司。职掌、设官同大都留守司所辖器物局。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掌讯办私刨、私贩人参案件。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改辟雍司成置,总领国子监及内外学校之事,凡学校之事,皆许专达。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三十年(1387)始置,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
官名。辽置,见“南护卫府”。
官名。见“内翻书房”。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起义之始即设。初期设三十六员,以殿前左一、殿前右二为序编次;至第十一始,去“前”字,依次类推,至殿右三十六检点止。奉命可统数军,行文称钦差大臣,总制以下皆听指挥。有功将士,常加
内官名。皇帝嫔妃。西晋武帝定内官,置为九嫔之一,位视九卿。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456)省,明帝泰始元年(456)复置,三年列位九嫔。南齐、梁沿置,陈亦置为九嫔之一。隋炀帝置为九嫔第六,正二品。女官名
官名。礼部膳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员一人,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膳员外郎,寻各复旧。五代因置。北宋前期为
清朝对亲王、郡王中不降封者之俗称。清初定制: 宗室封爵,自亲王以下,俱世降一等袭封。惟礼亲王、睿亲王、郑亲王、豫亲王、肃亲王、庄亲王、克勤郡王、顺承郡王等八王,以开国有大勋,王爵可“世袭罔替”,即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