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用语。南宋初,原北宋有官人流落金朝者来归,称归朝官。通常只添差不厘务差遣。
① 官署名。原为尚书省兵部比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此称,以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再改此称,肃宗至德二年(757)重为比部。②官名。唐朝始置,为宫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分左、右。统领铁鹞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北魏都洛阳时置,为河南郡次官,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职员令定为六品下。亦称“河南尹丞”。
即“舍儿别赤”。
科举考试方法之一, 即“帖经”,见该条。
官名。辽朝置。为重臣加官,无实职。尊号名,意为可尊敬的父辈。《史记·周本纪》:“师尚父号曰;总尔众庶,与尔舟楫,后至者斩。”《三国志·魏书·董卓传》:“卓至西京,为太师,号曰尚父。”《旧唐书·宦官·李
官名。宛平县是明清二京县之一,以知县为主官,掌一县之政,员额一人,秩正六品。清制县署设于京师地安门外迤西积庆坊,所属有丞一人,秩正七品,设署于县治大门内,后移驻门头沟,有攒典一人佐之:典史一人,掌监狱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宦官职名。宋内侍省置。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隶中书省刑部,掌孥收产没之籍。设提领、同提领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