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官考核制度。明朝官吏考核后,凡能力与其职事繁简不相当者,于品内互调。其繁简之别,在外税粮十五万石以上之府,七万石以上州,三万石以上县,王府、三司所在地,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防冲安供给之处及在京诸司
选举科目。始于汉文帝前二年 (前178),虽非岁举,但两汉诸帝屡颁诏令诸侯王、公卿守相察举,常与方正、文学、能直言极谏者连称,也称贤良文学、贤良方正。三国亦置,非常制。西晋初有之,亦视为制科,因未规定
官名。即河南少尹。
官名合称。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412)七月,“置四厢大将,又放十二时,置十二小将”。(《魏书·太宗纪》)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
官员选举制度。东汉献帝延康元年(220),曹丕即魏王位,从陈群之议,各郡置中正,评定本郡士族的品第,自第一品至第九品,分九个等级,称乡品。吏部根据中正所提供的家世及品、状来委任官职。起家官品阶与乡品有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掌东西城道路修整工程。
即五伯之首。伯通霸,读霸。《汉书·晁错传》:“臣窃闻古之贤主莫不求贤以为辅翼,故黄帝得力牧而为五帝先,大禹得咎繇而为三王祖,齐桓得筦子而为五伯长。”筦,同管。
官名。即“贵州清吏司郎中”。
官名。西域疏勒国置,员一人,佩汉印绶,见《汉书·西域传》。官名,汉时西域疏勒国置,佩汉印绶,位在诸官之上,为国之重臣,佐王治国。《汉书·西域传上》:“疏勒侯、击胡侯、辅国侯、都尉、左右将、左右骑君、左
即寸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