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禄
官名。汉朝西域乌孙等国置之。
汉时西域乌孙国设此官。《汉书·西域传·乌孙国》:“相,大禄,左右大将二人,侯三人,大将、都尉各一人,大监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骑君一人。”“昆莫有十余子,中子大禄强,将众万余骑别居,大禄兄太子,太子有子曰岑陬,太子早死,谓昆莫曰:‘必以岑陬为太子。’昆莫哀许之。大禄怒,乃收其昆弟,将众叛。”据此可知,大禄为显官,位在国君下,诸大将上,掌武事。
官名。汉朝西域乌孙等国置之。
汉时西域乌孙国设此官。《汉书·西域传·乌孙国》:“相,大禄,左右大将二人,侯三人,大将、都尉各一人,大监二人,大吏一人,舍中大吏二人,骑君一人。”“昆莫有十余子,中子大禄强,将众万余骑别居,大禄兄太子,太子有子曰岑陬,太子早死,谓昆莫曰:‘必以岑陬为太子。’昆莫哀许之。大禄怒,乃收其昆弟,将众叛。”据此可知,大禄为显官,位在国君下,诸大将上,掌武事。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管马鞍等物。额设御马司鞍五人,皇子司鞍二人,皆以额鲁特蒙古充任。辖以司鞍长。
见“和硕贝勒”。
官名。北魏置。《北史·齐本纪上》:“(魏普泰二年532)四月癸巳,又加授 (高欢) 东道大行台,第一镇人酋长。”一说即“第一领民酋长”。
官名,新莽置。省称均官。设于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都,称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主要是平准物价,实际是以此巧取豪夺。新莽败亡后即废。官名,也省称均官。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平准
①指三公之位。《后汉书·袁绍传》:“既累世台司,宾客所归。”魏晋以来开府仪同三司者亦有此称。②指尚书台、御史台等机构。《晋书·王羲之传》:“兼以台司及都水御史行台文符如雨。”《宋史·李宗谔传》:“尝牒
官名。金朝在各群牧所置使一员,从四品,副使一员,从六品。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见《金史·百官三》。
女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 (1113),改尚书内省官制置,职掌仿户部。
宋朝太学职事名,即前廊学录。参见“学录”。
官名。太子典膳局长官,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典膳监置,二员,正六品上,掌东宫进膳、尝食,每夕更直于厨。
官名。金元太府监的佐官,金制秩从六品,员额二人。元制秩从四品,员额五人。参见“太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