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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民科第二庭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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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匣

    清朝存放机密文件之木匣。装有小锁。清制,地方督抚等官例由皇帝赏给,以便呈报重要章奏时封存之用。皇帝向其交办机密事项亦用此密封下达。

  • 成顺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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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史科

    唐、宋贡举科目名。三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考其墨义、义理、句读。宋神宗时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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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司事。额二人,正五品。

  • 醴泉观使

    宋朝宫观官名。仁宗至和二年(1055)建醴泉观,后置使名,为祠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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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外视品官。见“萨宝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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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内务府包衣官缺。指专为具有内务府包衣身分之官员所设之额缺。有内务府郎中以下,未入流以上之额缺,皆由总管内务府大臣于内务府包衣内保题拣选,不准推升部院缺。惟坐办堂郎中、总理六库事务郎中

  • 刑部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司长官,掌杖、鞭、徒、流、死五刑的判决与执行。下设小刑部下大夫、小刑部上士、小刑部下士以佐其职,领司刺上士、乡法上士、遂法上士、稍法上士、县法上士、

  • 浙江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十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前军都督府,在京府军前、燕山左等八卫,及直隶淮安府并淮安等六卫。清顺治元年(1

  • 轮管佐领

    见“互管佐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