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司务
官名。明朝洪武二十六年(1393)于大理寺置,二人,从九品,典出纳文移。建文 (1399—1402) 初改称都典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制。
官名。明朝洪武二十六年(1393)于大理寺置,二人,从九品,典出纳文移。建文 (1399—1402) 初改称都典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制。
官署名。简称云南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云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泰陵等七卫之俸饷及管理大军仓、皇城四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行其制,如《明史》卷一七六记慈寿皇太后上尊号。诏告天下。李贤因彭时的建议,奏行推恩之制,朝臣父母年七十予诰敕,百姓年八十给冠带。
宫内乐人,西汉置,属黄门署。《汉书·东方朔传》:“时有幸倡郭舍人,滑稽不穷,常侍左右。”注:“师古曰:幸倡,倡优之见幸遇者也。”《汉书·艺文志·歌诗》:“黄门倡车忠等歌诗十五篇。”
官名。清朝虎枪营之长官。定员六人,分属上三旗,每旗二人。于一品至五品大臣、官员内特简,或由虎枪营总统选拟引见补用。在虎枪营总统率领下,掌辖虎枪兵,以备扈从。
文书名。宋朝,凡皇亲亡故,皇帝或皇太后等持服期间,官员撰表文安慰皇帝或皇太后等,称为慰表。
东宫武官名。隋炀帝改左右监门率为左右宫门将。唐初复旧。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永乐五年(1407)置,设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具体职掌不详。洪熙元年(1425)与典察右、前、后署分别并
满语官名。意为“宰相”、“中堂”、“大学士”。
即“五计司”。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六年(800) 始置,掌安邑、解县两盐池事务,有推官一人、巡官六人、院官各一人及胥吏若干; 贞元二十一年废,宪宗元和三年(808) 复置。官名。唐置,见“榷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