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御史台诸侍御史,除年长资深者一人主日常事务号为杂端外,余者呼为散端。
官名。清末临时派往各国考察宪政之高级官员。光绪三十一年(1905)始置,初为五人。三十三年后续置。无定额,特简。多为从一品、正二品官员。掌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提出报告与建议,以供采择。
官名。春秋置。供使役的低级小吏。《左传·昭公四年》: “舆人纳之,隶人藏之。”杜预注:“舆、隶,皆贱官。”官名。《左传·昭公四年》:“舆人纳之,隶人藏之。”注:“舆隶皆贱官。”
参见“右外兵郎”。
官名。北齐置。见“华林署”。
官名,秦汉皆置,为駼监副长官,掌佐駼监长养皇帝乘马。参看“駼监”、“駼监长”条。
散官名号。金朝置为文散官最低一阶,从九品下。元朝改从八品,敕授。明朝定为文散官从九品,初授。文散官名。金始置将仕佐郎,秩从九品下。元升为从八品。明制将仕佐郎为从九品初授之阶。
官名。北魏置,为地方上负责军事事务的武职。北魏末高欢为晋州刺史时,曾任潘乐为之。参见“都将”。
见“封疆大吏”。
先例、前代之典章制度。后世以此为成例,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