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官署名。即城局贼曹。东晋末刘裕分贼曹置,公府僚属诸曹之一,掌盗贼劳作事。南北朝诸公府、将军府、州府多有置者。长官为参军或参军事。隋朝王府、大将军府、柱国府等亦置,唐高祖武德 (618—627) 间
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属理藩院,不定期开设。《理藩院则例》编订于康熙时,乾隆时作过修订,但未专门设馆。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四月始置则例馆,设纂修官四人,校对官八人,翻译官、誉录官各十人,从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 (1382) 于右春坊置。二人,从六品。与左司直郎及左、右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纠举之事。不常设。
官名。明、清太医院之副长官。佐院使掌院务。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称。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始分左、右,各一人,均由汉员充任。左院判由右院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奉持步马队标旗。炮队不置。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各标,掌军中旗帜。
官名。南朝宋置。《南齐书·吕文度传》:“(吕文度) 元徽 (473—477) 中,为射雉典事”。
官名,汉置,为西域都护副职,秩比二千石,掌护西域诸国。《后汉书·班梁列传》:“旧敦煌郡有营兵三百人,今宜复之,复置护西域副校尉,居于敦煌,如永元故事。”《后汉书·西域传》:“邓太后不许,但令置护西域副
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隶昭功万户都总使司,掌人匠营造之事。主官有卿二人,下设少卿、丞等官。领金玉珠翠。大都织染、大都杂造三提举司及富昌库。
戎校即将校。《后汉书·袁绍传》:“臣负薪之资,拔于陪隶之中,奉职宪台,擢授戎校。”
官名。清朝左、右翼宗学之长官。总领宗学事务。左、右翼各设一人,由皇帝在宗室王公内简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