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城巡警总厅厅丞
官名。员额、职掌同“内城巡警总厅厅丞”,参见该条。
官名。员额、职掌同“内城巡警总厅厅丞”,参见该条。
官名。北魏置,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明清对少数民族地区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即废除世袭之土官,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始于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时云南越州土知州阿资因作乱被斩,乃废土州,置越州卫。其后时有此举,而规模较大者,一为永乐 (
皇帝特旨命某官员进见,称召见。《史记·田叔传》有诏召见卫将军舍人语。清朝官吏奉特旨召见者皆属高级官员,其他官员均为循例引见。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约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宋朝教坊属官,掌军乐。
官名。即肴藏丞。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凡升选之外官赴任前,均由吏部发给文凭。到省后呈交督抚查验,称为领凭。吏部发给外官文凭,某月某省均有定章,领凭官员必须等到应发之月才能领取,谓之对月领凭。凡升选官赴任者,京官由吏部知照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佐官,员额二人,秩从三品。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咸州路乣军。
官名。南朝梁、陈置。参见“染署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