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城巡捕东分局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行夫下士三十二人,掌邦国传递之小事。北周仿《周礼》之制置司行下士,正
勋官号。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 改上大将军为之,置为十转勋官,比正三品。宋朝为第三等勋官,秩正三品。金朝为第三阶勋官,正三品。元朝为第三阶勋官,正二品,只用于封赠。明朝为第三阶武勋,正二品,再考称
官名。渤海国官,居中台省。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掌祠祭画日休假令、受诸州僧尼道士女冠童行之籍,给剃度受戒文牒。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祠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隆祥使司。原为平江田赋提举司,文宗天历三年(1330)改善农提举司,掌大承天护寺田产。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外兵郎互称,为尚书省外兵曹长官。参见“外兵郎”。
官署名。负责审讯。清朝后期,各省州县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由督、抚委派候补官员担任审讯,这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称发审局。非正式审讯机关。清末,各省凡有重要诉讼案件为州县官所不能处理者,由督抚派委侯补
官名,也称屯卫司马。秦置,汉因之。西汉时有的属卫尉,掌领兵守卫宫掖门。《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卫尉》:“卫尉,秦官,掌宫门卫屯兵……又诸屯卫候、司马二十二官皆属焉。”有的属城门校尉,掌领屯卫兵守卫城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天官府属官,员二人,正五命。《大唐六典》卷八《侍中》:“后周天官府,置御伯中大夫二人,天子出入,则侍于左右,大祭祀盥洗,则授巾,武帝改御伯为纳言,盖侍中之职也。”北周武
使职名。唐昭宗天祐元年(904)东迁洛阳,以扈卫兵士为御营,朱全忠以其将张廷范为御营使,提举御营一行事务。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亦置,以中书侍郎黄潜善兼充,以同知枢密院事汪伯彦兼副使,旋以尚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