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诏官,与坦绰、久赞谓清平官,决国事轻重,犹如唐朝宰相。
爵名。晋朝、南北朝、唐朝多为开国县子省称。金朝置,正五品,食邑五百户,无实封。元朝正五品,止用于封赠。明初置为五等爵之一,封建国前战死诸臣,太祖洪武(1368—1398)后不设。爵名。晋代王公侯伯子男
东宫属官。北魏初期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七品上。后期未见。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直隶清吏司。
辽朝宫帐名。景宗以太宗弟李胡侍卫及武安州户置。亦称“监母斡鲁朵”,契丹语称遗留为“监母”,宫帐为“斡鲁朵”。辖州四: 永、龙化、降圣、同;县二: 行唐、阜俗; 石烈二: 监母、南女古;瓦里七:潭马、奚
官名。北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置,属秘书省,掌誊写校正黄本书以供收藏。绍圣元年(1094)罢。
官名,也称侍祠官,是临时性的,掌祭祀事,汉朝郡国皆置。每年春、夏祭祀山神水神,以五官掾、功曹、主簿、户曹等在职官员充任,事毕则罢。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部署司副长官,佐南院都部署掌南院部族军民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官名。辽置,为南院都部署司的副主官。见“南院都部署司”。
官名。隋朝内史省长官,置二员,正三品,炀帝大业十二年(616)改名内书令。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令,三年改中书令。官名。见“内史省”。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议论军事。《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建安十八年,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