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董事会
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其职权略同于“乡董”,参见该条。
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其职权略同于“乡董”,参见该条。
官署名。元朝置。掌酒醋榷酤之事。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始置于大都,秩从五品,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员。二十八年,减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成宗大德八年(1304),开和林酒禁,亦设酒课提
官名。清末邮传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总核本部事务。宣统三年(1909),改邮传大臣。官名。清末置,为邮传部的长官。见“邮传部”。
官名。北齐置。统领皇帝左右亲军,随从征伐。《北齐书·皮景和传》:“后从袭库莫奚,加左右大都督。”
官名。唐朝将作监就谷监次官,置一员,从七品下。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又置九豆和官,宫城三里内民户籍不属诸军戍者,悉属之。”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辅佐军官治理军务的官员称军佐,如军需、军医、军事文官、军事技术人员等,也置将、校、尉,但不设上将。军职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几军队中辅佐军官以治理军务者称为军佐,如军需、军医、以及军用文官与军事技术人
官名。唐武则天大足元年(701)东都、北都、雍、荆、扬、益州置为僚佐,中宗神龙二年(706)省,睿宗太极元年(712)雍、洛四大都督府复置,各一员,与右司马同掌辅弼军政,平时则练习搜集狩猎; 战时则申
官名。辽北面官。掌六院部族军民之政。会同元年(938)改称南院大王。
官署名。简称广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广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牺牲所、司牲司、在京沈阳左
小官吏名,《史记·李斯列传》:“胥人者,去其几也。”注:“《索引》:胥人犹胥吏,小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