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官
吏员名。明始置,与闸官共掌水闸的启闭蓄泄,隶于所在州县。清代惟有浙江上虞县有坝官一人,后裁。
吏员名。明始置,与闸官共掌水闸的启闭蓄泄,隶于所在州县。清代惟有浙江上虞县有坝官一人,后裁。
见“祭酒从事。官名,又名从事祭酒,简称祭酒。汉朝州置从事祭酒,为敬老礼贤之散官,无固定职事。两晋和南朝置祭酒从事史,为职事官。《宋书·百官志下》:“祭酒从事史……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扬州无祭
官名,汉置,为八校尉之一,即越骑校尉。《通典·职官·诸校尉附》:“越人内附以为骑也,后汉改为青巾右校尉,建武十五复旧。”
官名。北周置。营作大监之副贰,佐其掌宫殿苑林营建。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不过属于某品下阶的官职,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置为属官,正七品,具体职掌不详。洪武元年(1368)罢。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置为属官,正七品,掌察天气阴晴。洪武元年(1368)改太史院为司天监,遂罢。
官名。三国吴置,孙权黄龙元年(229) 拜诸葛瑾为大将军兼此,领豫州牧,权任极重。蜀亦置,地位稍低。官名,三国时吴、蜀皆置,掌护卫,权势颇大。《三国志·吴书·诸葛瑾传》:“权称尊号,拜(瑾)大将军、左
官场用语。即免省试。宋朝举人或太学生解试合格,不经礼部试而直接参加殿试,称免省。神宗元丰二年(1079),令太学上舍生成绩中等以上者免省试。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后,宗室子弟已获两次文解者,
官署名。明嘉靖十八年(1539)于兴都置。兴都即湖北承天(今钟祥等七县),为明世宗父兴献王封国及陵寝显陵所在地。设留守一人,副留守一人,指挥同知二人,其属经历司,设经历、都事各一人,断事司,设断事、副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三科:第一科所掌为: 一、典守祭祀; 二、编订历书; 三、关于国家礼制之制定;四、关于民间礼制之制定;五、关于各种礼制旧习惯之改良。第二科所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