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坊正

坊正

管理街坊的小吏。《旧唐书》说:“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部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坊村皆有正,以司督察。”见《旧唐书·职官二·户部尚书》。


职役名。自秦汉以来,乡、里组织是县以下城乡共同的基层组织,汉制在城中的乡称为都乡,其下则为里。坊的名称在东汉后期开始出现,《太平御览》引汉宫阁名说:“洛阳故北宫,有九子坊。”至北魏已不限于宫室,都城洛阳有三百二十坊,坊始成为城中居民聚居区域之名。隋代每坊置坊主一人,佐二人,与乡里的行政组织不相混杂。至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京都的坊均改为里,由尚书省任命里司官以管理之。至唐代,于两京及州县之廓内分为坊,在里正之外另设坊正,掌坊门管钥,督察奸非,可免除其本身课役,地位在里长之下。隋唐时坊的四周有围墙,墙上有大门,一里人均居住在坊内,与外面相隔绝,商业交易限制在市区域之内。唐制长安共有一百零八坊,东西两市。至宋代,由于城市的发展,打破了前代以坊为居民区,市为商业区的格局,街巷均可开设店铺,于是在坊之上设厢,作为一级行政单位,以加强对坊廓户的控制,厢坊制遂取代了前代的坊市制。至道元年(公元995年),开封新旧城内分为十厢,一百二十一坊。金代亦于城中设坊,置坊正,以有物力人户充任,两年一代,为差役之一。元代在城市中分设隅、坊两级,由录事司管辖。隅设隅正,坊设坊正,在当役人户中轮流差充。参见“隅正”。

猜你喜欢

  • 电威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南朝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十一班

  • 质正

    官名。一说即“质人”,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庄子·知北游》: “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高亨《诸子新笺》: “质正即质人,而名质正者,正,长也,官也。如酒正、庖正之例耳。”

  • 监押

    见“都监”。武官名。见“都监”。

  • 六宅使

    官名。唐朝于诸王府置。五代沿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 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

  • 胞人丞

    官名。秦置,属少府。入汉因之,为胞人长副贰,掌屠宰之事。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胞人长之副,佐长掌宰割者。胞,通庖。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

  • 住家功德司

    官署名。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功德司之一。

  • 侯洗马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置,其职相当于太子洗马。东汉省。参见“太子洗马”。

  • 京师

    首都。始见于《诗经·大雅·公刘》:“京师之野,于时处处。”后世遂称首都为京师。秦以咸阳为京师,此后建为京师的,西汉为长安、东汉为洛阳,三国魏、蜀、吴分别为洛阳、成都与建业(今南京市)。西晋为洛阳,东晋

  • 杂出身

    官制用语。宋朝非经应举登第、荫补、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皆属杂出身。参见“杂流”。宋制,凡非经科举登第、荫补、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均称为“杂出身”。

  • 大三法司

    清制,凡死刑,先由御史、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称小三法司。然后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侍郎会审,称大三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