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地方法院院长

地方法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 为地方法院的主官, 见“地方法院”。

猜你喜欢

  • 大永福寺都总管府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三年(1316),建大永福寺,置营缮提点所。五年,改提点所为都总管府,秩正三品。文宗天历元年(1328),复改为提点所。三年,又改为永福营缮司。

  • 小驾部

    “小驾部下大夫”的省称。

  • 金靴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靴鞋。

  • 弩父

    守亭小卒,又名亭卒、或褚,汉置,掌守亭。《后汉书·百官五》:“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注:“《风俗通》曰:亭吏旧名负弩,改为长,或谓亭父。”扬雄《方言·三》:“楚东海之间,亭父谓之亭公,卒谓之弩父,或谓

  • 弥弥

    官名,汉时东海中有投马国,其长官称弥弥。《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南至投马国,水行二十日,官曰弥弥,副曰弥弥那利。”

  • 有熊氏

    黄帝的另一称号。见“黄帝”。

  • 白堂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因公事诣政事堂向宰相、执政请示汇报,称白堂。

  • 都船令丞

    官名。西汉执金吾所属有都船令,置丞三人,管造船,也掌管造船工场附设的监狱,称为都船狱。东汉废。

  • 典劝都尉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职司劝课农桑。《晋书·石勒载记下》: “以右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与典农使者朱表,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核定户籍,劝课农桑。”

  • 掌考官

    太平天国省试典试官。见“省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