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署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的土地行政,原属内政部土地司和地价申报处的职掌,执行《土地法》及其他土地法令。后成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直隶于行政院。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成立地政署,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署内分设总务、地籍、地价、地权四处。设署长、副署长各一人,处长四人,参事一至三人,秘书二至四人,科长、科员、技正、技士、技佐等各若干人,视察三至五人,估计专员四至六人,会计主任、统计主任各一人,于必要时并得聘用专门人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的土地行政,原属内政部土地司和地价申报处的职掌,执行《土地法》及其他土地法令。后成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直隶于行政院。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成立地政署,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署内分设总务、地籍、地价、地权四处。设署长、副署长各一人,处长四人,参事一至三人,秘书二至四人,科长、科员、技正、技士、技佐等各若干人,视察三至五人,估计专员四至六人,会计主任、统计主任各一人,于必要时并得聘用专门人员。
官名。自秦至汉武帝初,边境诸郡有的只设都尉,不置郡守,颇与东汉的属国相似。武帝以后,为了加强对新开辟地区少数民族的统治,边郡均置太守,而且往往分部设置都尉,各典一区(若干县)武事。见于《汉书·地理志》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属官,佐大司空卿、小司空上大夫掌府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崇祥总管府,掌汴梁大承华普庆寺田产。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简任。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副长官,见“法制院”。
官名,元朝置,为宝源库、光源库、绮源库、赋源库长官。世祖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始置,正四品。宝源库都提举掌宝钞玉器,光源库都提举掌香药纸劄等物,绮源库都提举掌诸色缎匹,赋源库提举掌丝绵布帛。诸
官名。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膳部曹,“掌侍官百司礼食肴馔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年)置,掌理藩院财物出纳、保管事务。设司官二人,由堂官在各司满郎中、员外郎、主事内委派;司库一人,笔帖式二人,库使二人,均由满人充任;经承一人;银库所在地的
官名。东汉初光武帝以贾复为之,从光武出征,监督诸将。献帝建安二十年(215),夏侯渊自护军将军迁行都护将军, 督张郈, 徐晃等平巴郡。 三国魏及西晋初为禁军长官,统原属光禄勋的虎贲中郎将等五署,掌宫庭
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汉书·萧何传》记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奏位次,令萧何第一, 赐带剑履上殿, 入朝不趋。”
官名,即功曹。秦置,西汉因之。掌官府人事,居掾属之首。丞相掾属有西曹主吏。官名,其职即功曹,秦和汉初置,掌官府人事,居掾属之首,全名为主吏掾,省称主吏。《史记·曹相国世家》:“秦时为沛狱掾,而萧何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