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
不任官职。《尚书·虞书·大禹谟》:“君子在野,小人在位。”
不任官职。《尚书·虞书·大禹谟》:“君子在野,小人在位。”
户口编制单位。自宋朝以来,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保设保长,甲设甲长。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有十户、数十户,亦有百户者。清初以十户为一甲,置甲长。至雍正四年(1726)定制,十牌(百户)为一甲,立甲长一人
清朝“寄信”(“廷寄”)的一种形式。详见“廷寄”。
官名。① 《周礼》大宗伯属官。亦称少宗伯。中大夫爵,一说为周朝置。主要掌建国之神位,佐大宗伯。② 隋、唐后礼部侍郎别称。③西魏、北周置。春官府“小宗伯上大夫”省称。员二人,正六命。协助大宗伯卿管理礼仪
官名。战国燕置。主持冶铸兵械器物的工官之长。《三代吉金文存》卷一九,页五二第三器“燕王鍨铭”: “燕王作行议鍨, 右攻(工)尹青其, 攻(工)竖。”
官署名。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置左、右、南、北主客曹,各设郎(郎中)。初属客曹尚书,后不详。东晋省并主客曹。北魏复置,或说属仪曹尚书。北齐省。
见“提领官田所”。官署名。宋正和元年(公元1111年)置,是出卖官田的临时机构。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四年(1647)设。十一年定员二十二人,正四品。其中十四员为“掌印云麾使”,分掌六所一卫下属十四司之印。六员为“掌所事云麾使”,分管左、右、中、前、后、驯象六所日常所务。另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御厩、兵符之事。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御马司设,置令、丞、奉御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少监,左、右监丞及典簿、长随、奉御等官佐之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分置左、右,皆正二命。统领宫廷卫士负责御寝北门的警卫,皇帝临朝及出行时,亦随从护卫。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冶铸。隶太府寺诸冶东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