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所属临时性机构。为皇帝调查某些特别重大案件而设置,简称查办处。其主要官员均由皇帝指派,一般由法部尚书和有关衙门的长官组成,案件的办理情况,直接向皇帝报告。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陆军官佐、军士、军用文官、旗绿防营各员弁,陆军各学堂职员、学生之叙勋、奖赏、恤典、荫袭、世职、请封、加级、记录,以及土司承袭等事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秩正四品,隶宣政院。置官同“大都规运提点所”。官署名。见“大都规运提点所”。
官署名。西汉丞相府所属诸曹之一,东汉时三公府亦置。据《后汉书·百官志》,太尉所属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选举及军吏。以掾领之,秩比四百石。汉末曹操于相府亦置东、西曹,皆典选举。东曹典府外官吏。三国魏大将军
“将作司”长官。元末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三品。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随本司罢。
官名。金朝置,战时掌征集物资等事。
突厥官名。大罗便,也作“大逻便”。突蹶官分十等,最贵的为“大罗便”,只有国君的子弟能任此官。《隋书·突厥传》:“木扦在位二十年,卒,复拾其子大逻便而立其弟。”
官名,即西域长史,详“西域长史”条。
官名。明清礼科之属官。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六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1573—1619)中裁一人。又,南京礼科亦设一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道人,颁发度牒。长官为道会。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县里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会一人。参看《清文献通考·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