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县丞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县或土县内。正八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
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五人:楚雄、平彝、新平、蒙化厅、南涧各一人;贵州省亦置五人:安化、印江、余庆县、瓮安县属瓮水司、草塘司各一人。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县或土县内。正八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
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五人:楚雄、平彝、新平、蒙化厅、南涧各一人;贵州省亦置五人:安化、印江、余庆县、瓮安县属瓮水司、草塘司各一人。
宋朝国史院属官。以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充任,掌有关修史之事。
官名。秦朝置,属奉常。西汉属太常 (奉常),有丞。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名祠祀。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又名庙祀。东汉复称太祝令,秩六百石,有丞一人,职掌大祭祀时宣读祝文和迎神、送神等事宜。三国魏
见“京堂”。
官名。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置,员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为都水监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初置,为都水监的副主官。见“都水监”。
官制用语。唐朝称流外铨所管选人为流外官,如六品以下,九品以上官之子及州县佐吏,以其未入九流故称。
清朝从举人中选官的一种制度。清制,举人经会试三科未录取,即由礼部分省造册,咨送吏部,钦派王大臣面试拣选,称“大挑”。始于乾隆十七年(1752),每六年举行一次,十取其五。选取者分二等,一等以知县用,称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亦称“东北路都统所”、“东北路行军都统所”。天祚帝天庆四年 (1114) ,以守司空萧嗣先为东北路都统率兵远征女真,天庆七年(1117),有东北路行军都统奚霞末。皆设司治事,
官名。汉朝县府属吏。晋朝沿置,员四人。官名,为州县佐吏,掌参与谋划,任位特殊。《后汉书·何进传》:“使洛阳方略武吏司察宦者。”晋沿置,员四人。
官署名,亦为政区名。明洪武三年 (公元1370年)元顺帝死于应昌,其继承者仍称大元皇帝,史称北元。其时散居在今西辽河、老哈河边及其以北的是兀良哈各部,其地为纳哈出领地。洪武二十(公元1387年)纳哈出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祐二年(公元1087年)三月,记“广乐毛示聿等”曾为遣宋副使。广乐是毛示聿的官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六“元祐二年三月”条下译作”恭罗们色勒裕勒